不刑≠不罚!鼎城检察:参与“跑分”被行政处罚!
2026-03-27 23:23:4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达扎西 | 点击量:8513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达扎西)
“轻松跑分赚快钱,出借银行卡毫无风险?”No!出租、出售、出借“两卡”早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链条,是触碰法律红线的高危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!近日,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当事人皮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2023年11月,皮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,仍为牟取私利提供本人及亲属名下银行卡参与“跑分”活动。经查,皮某某关联诈骗案件3起,非法获利3200元。
皮某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活动,仍以牟利为目的,提供本人及亲属名下银行卡的行为,已违反相关规定,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鉴于皮某某系初犯,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员,具有自首、立功及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,且涉案金额较小、犯罪情节轻微,无需判处刑罚。依据相关规定,该院于2025年4月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不刑≠不罚!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,该院于次月向鼎城公安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,明确指出皮某某违反的行为事实,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。公安机关认真审查后采纳检察意见,于2026年3月对皮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、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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